稅務資訊-營所稅

2025/11/28 「 退休金超過免稅額度都要申報所得稅。 」

以一次領取舉例說明:
例1:
小明於114年度退休,於退休時平均工資為每月100,000元,在職服務30年,公司優退支付退休金12,000,000元,要課稅嗎?
以勞基法給與標準計算,可領退休金為100,000元*45(基數)=4,500,000 元
超限計算如下:
全數免稅:198,000元*30年=5,940,000元;課稅所得 0元
半數免稅:398,000元*30年=11,940,000元;課稅所得11,940,000-5,940,000= 6,000,000 * 1/2 =3,000,000元
全課:12,000,000元-11,940,000=60,000;課稅所得60,000元
應稅退職所得合計為0+3,000,000+60,000=3,060,000元[申報當年度的個人綜合所得稅]

例2:
大方於114年度退休,於退休時平均工資為每月100,000元,在職服務25年,公司支付退休金4,000,000元,要課稅嗎?
以勞基法給與標準計算,可領退休金100,000元*40(基數)=4,000,000元
超限計算如下:
全數免稅:198,000元*25年=4,950,000元;課稅所得0 


◉ 營利事業已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,嗣後支付員工退休金應先由該準備金項下支付,不足之數,才能以費用列支。(查準§71)
◉ 退職時另基於在職之辛勞與貢獻加發之款項屬退職所得(890202台財稅第0880451483號函)
◉ 退職服務年資之尾數未滿六個月者,以半年計;滿六個月者,以一年計。(所得稅法§14)
◉ 舊制勞退試算連結:https://calcr2.mol.gov.tw/labor_retire
◉ 新制勞退試算連結:https://calcr2.mol.gov.tw/tria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