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年度扣繳申報期間自115年1月1日至2月2日,扣繳義務人應於每年1月底前,將上一年內扣繳資料進行申報作業,若每年1月遇國定假日者,申報期間延長。
另外整理幾點亦是在申報扣繳時,要多加留意:
1. 給付租金給個人房東,應辦理扣繳及申報(類別:51租賃所得)。
2. 公司捐贈善款,應申報免扣繳憑單(類別:97受贈所得)。
3. 企業支付非居住者所得,應辦理扣繳及申報(類別:50 薪資所得)。
4. 公司舉辦尾牙抽獎應辦理扣繳及申報(類別:91 競賽獎金)。
5. 營利事業同業間資金調度支付之利息,應辦理扣繳及申報(類別:5B 其他利息)
6. 向跨境電商購買勞務(例如:FB廣告費),應在期限內繳納稅款及申報。
◉ 申報作業可透過人工紙本、媒體及網路方式,只要先行下載申報軟體並申請「報稅密碼」或透過「工商憑證IC卡」,任何時刻皆可適用網路申報,惟人工紙本、媒體(光碟)方式僅限國稅局工作日,請申報單位多加注意,須在法定期間內辦理申報,以免因逾期申報而受罰。
◉ 電子申報軟體(申報期間開放):https://gov.tw/9Hd
◉ 附件: 執行業務所得及其他所得代號對照表。(詳PDF檔)